一、 项目概况及法律服务需求
(一)项目概况
为进一步深化依法治企,适应我集团合法合规管理、法律事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要求,保障集团经营管理高质量发展,服务集团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,确保规章制度、各类合同和重要决策的绝对法律审核,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,向社会公开采购集团本部年度法律顾问服务。
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万元。
(二)法律服务需求
本项目选择委托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,向集团本部提供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1.解答日常法律咨询、依法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;
2.协助草拟、修订、审查、出具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件,包括但不限于合同、招标文件、对外函件等;
3.应要求参与磋商、谈判,进行法律分析、论证,拟定谈判方案,提供现场法律支持;
4.应要求为日常运营、管理、商事交易等方面决策事项的合法性、可行性等出具法律意见,必要时参加工作会议;
5.提供与招标人主营业务有关的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解读、分析及研究;
6.应要求开展风险客户调查,及时反馈至业务部门并提出法律应对措施;
7.经授权代为签署、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、司法文书等;
8.根据实际需要和规范性要求,协助审查公司管理规章,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查,对当中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、法律问题、法律隐患进行提示,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和建议,并协助修订等工作;
9.根据业务需要组织专业培训;
10.应要求对投资事务进行合规审核,出具合规审核意见书;
11.结合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提供合规意见;
12.应要求指导开展合规审查,出具合规审查意见,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可执行的整改建议;
13.其他法律事务及合规事务。
(三)服务合同期限
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本项目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应具有以下资质:
(一)经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;
(二)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并有固定正规的办公场所;
(三)不存在与集团及所有下属子(分)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;
(四)三年内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、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行政处罚;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
(五)三年内没有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、不存在任何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、仲裁情况;
(六)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或者可能有影响力的情形,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;
(七)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担任过党政机关、央企总部或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;
(八)拟派法律顾问团队(含责任律师)应由3名及以上的执业律师组成;拟派法律顾问团队的责任律师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年限10年及以上,并具备为党政机关、央企总部或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、合法合规管理服务及诉讼纠纷代理的工作经验;
(九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。
三、采购程序
本次招标分为两个阶段。第一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及投标人遴选阶段,第二阶段为面谈后综合评审选定服务单位阶段。
(一)第一阶段
投标人按投标文件要求及时间安排提交投标文件。招标人根据提交材料进行自主评议。资格合格投标人数超过3人的,选取评分排名前3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;资格合格投标人数3人(含)的,全部进入第二阶段。资格合格投标人数不足3人的,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。入围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将在北京出版集团官网(http://www.bph.com.cn/index.html)公告公示,未入围投标人不另行通知。
(二)第二阶段
招标人对所有入围投标人进行面谈,面谈结束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,排名第一的为最终中标人。
四、投标文件要求及时间安排:
(一)第一阶段
1.投标文件递交时限: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8日上午10点前(北京时间);
2.评审安排: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性审查及投标人遴选;
3.投标文件内容:
(1)投标人单位介绍资料(格式自定);
(2)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(盖章);
(3)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查询本单位身份信息并截图(盖章);
(4)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出具三年内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、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证明;
(5)2022年度律所财务报表;
(6)律所及团队荣誉证明材料;
(7)服务团队资料(格式自定);
(8)服务方案(格式自定);
(9)报价函(格式见附件);
上述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版至:bjcblawyer@163.com
4.投标文件要求
(1)投标文件内容(1)-(8)项资料为一整体单独封装,第(9)项报价函单独封装,加贴封条,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,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(2)投标文件使用A4纸按正、副本分别装订成册,在封面的显著位置上标明“正本”、“副本”字样。提交的投标文件须经正式授权代表签署,同时所有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(3)投标文件一式两份,正本一份、副本一份,如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,则以正本为准。
(4)涉及下列任何一条者属无效标书:
1)无加盖单位公章;
2)投标文件的编制,服务内容及责任与招标公告的要求不相符;
3)投标文件上的字迹模糊,辨认不清;
4)逾期交投标文件;
5)投标报价超出限价、服务限期低于招标要求期限。
(二)第二阶段
1.面谈安排:第一阶段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,招标人安排入围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进行面谈,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通讯方式通知。
2.综合评审: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小组分别与入围投标人面谈,面谈时间不超过25分钟。
3.投标人面谈要求:
(1)时间要求:投标人需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按时到场签到并参与面谈,迟于通知时间10分钟签到的,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进行面谈,按面谈评价为0分处理;
(2)人员要求:投标人团队安排不多于2人为代表参加面谈,原则上主办律师必须到场。
五、联系方式
(一)邮寄地址:北京市北三环中路6号北京出版集团A座 邮编100120;
(二)招标工作联系人:耿鸿立,010-58572377;
常法服务内容联系人:王龙,010-58572669.
六、其他规定
(一)本次招标活动,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未入围或不中标的理由。
(二)确定中标人后,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,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,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,招标人除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、投诉外,并就产生的损失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。
(三)合同内容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的一部分,对双方均具约束力,中标人与招标人原则上按该合同模板进行签订,但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进一步优化和补充的权利。
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4月20日
2023年度北京出版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报价函:/Uploads/Picture/2023/04/20/u6440eec548716.doc
2023年北京出版集团法律顾问合同:/Uploads/Picture/2023/04/20/u6440ef273263f.doc